反訴裁判費【民事反訴要繳費嗎】

反訴裁判費 誰繳納 ?

基於使用者付費、避免濫訴、國家司法資源有限性等概念,原告提出民事訴訟,須先繳納裁判費;反訴,是由被告所提出的訴訟,既然本質上也是一個訴訟,理論上也應該要繳納裁判費。只是, 反訴裁判費 是否需要繳納,須視本訴跟反訴的訴訟標的是否相同而定,畢竟,如果標的相同,則對於同一標的訴訟,國家沒有重複收費的道理,敗訴一方也沒必要重複負擔敗訴的訴訟費用;反之,如果反訴所請求的標的是另外一個原因事實,那反訴原告(被告)也需要繳納反訴的裁判費用。

所以,雖然有部分民眾會認為原告對自己提出的訴訟沒有理由,明明是對方有錯在先,被告提出反訴竟然自己要繳納裁判費?頗沒道理。然而,如上所說,反訴本質上也是一個訴訟,只是民事訴訟制度基於訴訟經濟考量跟原告所提起的訴訟(本訴)一起審理而已,所以並沒有不公平。況且,如果最後反訴勝訴,反訴原告(被告)可以就勝訴部分的裁判費(訴訟費用)要求原告負擔。以終局性來看,錢最後是由敗訴一方來負擔,並沒有便宜原告的情況。準此,原告在起訴時也要一併考量是否對方會提起反訴、對方若提起反訴自己會不會反過來要賠錢,有些時候是,原告不告還好,一告反而激起對方反訴,最後本訴、反訴皆輸,全盤皆輸!反過來說,如果反訴敗訴,反訴原告(被告)所繳的裁判費就拿不回來了,所以千萬要注意,隨意提起反訴可能是跟自己荷包過意不去!

所以,有智慧是重要的,求耶穌賜給我們智慧!聖經說:「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 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雅各書 1:5)」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390號民事裁定(節錄):「又按「本訴與反訴之訴訟標的相同者,反訴不另徵收裁判費」同法第77條之15第1項亦有明文。準此,反訴之訴訟標的如與本訴之訴訟標的不相同,即應按同法第77條之13規定繳納反訴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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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訴裁判費

反訴裁判費一定要在提出反訴時繳嗎?可以補繳嗎 ?沒有補繳會怎麼樣?

提出反訴時,如果沒有一併繳納反訴裁判費,別擔心!這是屬於可以補正的情況,法院會通知反訴原告(被告)要繳納的期限、費用,因此是可以補繳的唷!只是,應該要注意在期限內繳納,否則,法院是可以直接駁回反訴的!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390號民事裁定(節錄):「按原告之訴,有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之情形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同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亦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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