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免繳裁判費【省錢】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免繳裁判費

一般獨立起訴的民事訴訟,屬於民事私權糾紛,必須要繳納裁判費。然而,當刑事被害人提起刑事告訴,並獲得檢察官起訴後,可以就該刑事犯罪所受損害,在合乎一定要件前提下,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由於刑事訴訟法第491條沒有規定要準用民事訴訟法關於訴訟費用的規定,所以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免繳裁判費 。正因為起訴免繳裁判費(免費),所以如果民事私權糾紛涉及刑事犯罪,有律師會建議等到刑事告訴經過檢察官起訴後,再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協助當事人減輕民事起訴時的支出。

※關於一般民事訴訟需繳納訴訟費用,請參考文章:打官司費用 怎麼算?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度附民字第21號刑事判決(節錄):「…本件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刑事訴訟法第491條並未準用民事訴訟法關於訴訟費用的規定,故不需徵收裁判費」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398號民事判決(節錄):「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由本院刑事庭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裁定移送前來,依同條第2項規定免繳裁判費,於本院審理期間,亦未滋生其他訴訟必要費用,故毋庸為訴訟費用負擔之諭知。」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免繳裁判費 的缺點

雖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讓犯罪被害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可以免繳裁判費,但也不是沒有缺點。例如,有時會造成犯罪被害人在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時產生「獅子大開口」(損害與請求顯不相當)的情況,而減低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與被告調解、和解成立的可能,而即便法院已經闡明或暗示的情形下,部分原告仍抱著反正就讓法院判的心態,進而造成一些可以較為快速處理的案件要去適用較為繁瑣的訴訟法規定,導致訴訟較不經濟,增加司法資源更多的消耗、訴訟當事人也增加因訴訟產生勞力、時間、費用、心理負擔。

聖經說: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 (詩篇34:19)

有時我們雖然會遇到災禍,但我們可以尋求耶和華上帝,求祂救我們脫離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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