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審上訴期間 是多少?【民事上訴期限】

三審上訴期間

民事 三審上訴期間 為20日,二審敗訴的當事人如果要上訴到第三審最高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481條準用第440條第442條第1項規定,必須要在收到二審敗訴判決書後的20天內向二審法院提出上訴,否則如果超過20天後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會直接駁回上訴,全案就會確定。

由於上訴第三審必須要委託律師(延伸閱讀:民事三審強制律師代理 【三審一定要請律師】),且上訴人必須要繳納裁判費給法院,是否提出上訴,當事人及律師往往需要時間預作相關準備。因此,民眾在接獲二審判決書後,一定要牢記自己或家人、親友(或社區管理員)收到判決書的日期,並用原子筆把日期寫在判決書上,以免忘記當初收到判決書的日期。萬一搞不清楚收到判決書的日期,輕則壓縮到準備上訴的時間,重則遲誤上訴期間而痛失上訴的機會!實務上真的有案例就遲誤那麼1天而被駁回上訴,不可不慎!(延伸閱讀:社區管理員代收法院信件 算合法送達嗎?【保全代收】

聖經說:「心中喜樂,使面容煥發;心裏憂愁,靈受損傷。」(箴15:13),第二審敗訴,不免讓人難過,但不要憂愁,這不是窮途末路,因為如果二審判決確實判的不對,還是有第三審上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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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上訴期間
三審上訴期間為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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