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意祥律師

法官知法原則
民事程序, 民事上訴第三審

法官知法原則【法官有義務適用正確法律】

什麼是 法官知法原則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89號民事判決指出:「依『法官知法』原則,適用法律屬於法院之職責,法院應在當事人所表明之訴訟標的範圍內,就當事人所陳述之事實,依職權尋求發現法之所在,並據以適用最正確之法律,不受當事人所主張法律意見之拘束。」準此,當事人間法律行為的基礎事實,雖然應該由當事人主張,但基礎事實的法律行為在法律上如何評價(法律定性),屬法官的職權範疇,法官有責任去尋找、發現、及正確應適法律,不受當事人主張拘束。

民事程序, 民事上訴第三審

法官闡明義務為何?【違反闡明義務可上訴民事三審嗎】

如果當事人在訴訟中雖有陳述,但陳述的意思不明確時(如:前後陳述不一致、矛盾或不完整等),依民事訴訟法第199條第2項規定,有 法官闡明義務 ,法官應該向當事人發問,促使當事人將陳述明確、完整化。或者,如果依原告的起訴聲明及事實上陳述,可主張數項法律關係,而原告的主張不明瞭或不完足時,依民事訴訟法第199條之1第1項規定,法官有闡明義務,審判長應曉諭其敘明或補充之。

破解任天堂switch主機有刑事責任
著作權相關

破解任天堂Switch主機有刑事責任!【犯罪所得也要追回】

破解任天堂Switch主機有刑事責任 ,未經任天堂合法授權破解、販賣破解版的任天堂switch主機,因違反著作權法第96-1條第2款規定,構成違法為公眾提供破解防盜拷措施技術服務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同時,違法販售任天堂破解版主機取得的利益,屬於犯罪所得,法院可宣告沒收、追徵。

認定事實不憑證據
民事上訴第三審

認定事實不憑證據【民事三審上訴理由】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630號、112年度台上字第187號民事判決都指出:「法院認定事實應憑證據,而證據之證明力固由法院依其自由心證斷定之,惟其認定如與卷證資料不符者,其事實之認定即屬違背法令,當事人自得以其採證、認事不當,據為第三審上訴之理由。」因此,二審判決如果 認定事實不憑證據 ,當事人可以此作為上訴三審的理由。

判決理由矛盾
民事上訴第三審

判決理由矛盾 ?例子?【民事上訴三審理由】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307號民事判決指出:「所謂判 決理由矛盾 ,係指其理由前後牴觸,或判決主文與理由不符之情形而言。」準此,如果二審判決就所認定的事實,在判決理由前後論述不一致,或二審判決就基於認定的事實所為的法律評價前後不同,都屬判決理由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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