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審開庭嗎 ? 【三審言詞辯論】
民事三審開庭嗎 ?原則上三審不開庭。因為依照現行司法實務運作,大多數民事上訴第三審案件,被最高法院認定為「上訴不合法」,而沒有開庭行言詞辯論的必要。此外,即便上訴第三審合法且有理由,案件可能屬於二審調查未盡或二審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而直接將案件廢棄發回,或案件的法律適用、解釋,沒有法律原則重要性而須為法的續造,也不具法律見解歧異或須變更最高法院既有相關法律見解必要,所以最高法院認為沒有開庭審理的必要。
第三審,是民事通常救濟程序的最後一審,謹慎以對!
民事三審開庭嗎 ?原則上三審不開庭。因為依照現行司法實務運作,大多數民事上訴第三審案件,被最高法院認定為「上訴不合法」,而沒有開庭行言詞辯論的必要。此外,即便上訴第三審合法且有理由,案件可能屬於二審調查未盡或二審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而直接將案件廢棄發回,或案件的法律適用、解釋,沒有法律原則重要性而須為法的續造,也不具法律見解歧異或須變更最高法院既有相關法律見解必要,所以最高法院認為沒有開庭審理的必要。
三審定讞還能上訴嗎?不行。因為臺灣的民事訴訟法最多提供人民三個審級三次審判,目的在於保障訴訟權、避免誤判以實踐個案正義,同時顧及司法資源有限性、社會安定。因此,訴訟案件如果被三審駁回就會確定,三審定後不能再上訴。
民事訴訟要上訴到第三審,依照民事訴訟法第466條及司法院函令, 上訴三審金額 必須超過新台幣150萬元。換句話說,上訴所得受的利益如果低於150萬元,將無法上訴到最高法院,案件會在二審就確定。
三審一定要請律師嗎?是的。依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1項但書、第2項,除非當事人本身、配偶或親屬有律師資格,否則三審一定要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