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交換共有房產的違約金時效
離婚協議交換共有房產的違約金時效 有多長?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046號民事判決指出:「違約金係當事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應支付之金錢或其他給付,旨在確保債務之履行,於債務不履行時,始有支付之義務,與其所依附之契約債務有所不同。又違約金債權,於債務人違約時即發生而獨立存在,且非基於一定法律關係而定期反覆發生者,應適用民法第125條所定15年之消滅時效。」
離婚協議交換共有房產的違約金時效 有多長?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046號民事判決指出:「違約金係當事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應支付之金錢或其他給付,旨在確保債務之履行,於債務不履行時,始有支付之義務,與其所依附之契約債務有所不同。又違約金債權,於債務人違約時即發生而獨立存在,且非基於一定法律關係而定期反覆發生者,應適用民法第125條所定15年之消滅時效。」
夫妻沒感情了,外遇還是會侵害配偶權!且就算夫妻一方已提出離婚訴訟,在婚姻關係消滅前,第三人介入感情,仍會侵害配偶權,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受遺贈人可以是繼承人。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747號判決指出,立遺囑人依遺囑對於他人(受遺贈人)無償的給予財產上利益之行為,通常僅以一兩特定財產給予特定繼承人之遺囑,可認為遺贈。
遺囑保管人該做什麼?依照民法第1212條規定,遺囑保管人知有繼承開始的事實時,應即將遺囑交付遺囑執行人,並以適當方法通知已知的繼承人。如果遺囑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保管人應通知已知之繼承人、債權人、受遺贈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民法第1212條,沒有具體規定應通知的時期期限。但遺囑保管人還是宜儘速通知已知的繼承人、債權人、受遺贈人及利害關係人,以免事後被不必要的質疑。指定遺囑保管人的注意遺囑保管人的品行、是否有擔任遺囑保管人的意願、遺囑保管人是否能承受繼承人或其他親屬的壓力、宜在遺囑明確指定遺囑保管人、遺囑保管人的年齡及身體狀況、指定遺囑保管人與遺囑執行人可指定同一人。
父母沒養過子女,法律規定子女可免養父母 父母沒養過子女 ,子女可免養父母嗎?可以的,但應經法院免除扶養義務。父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