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纏身要拜什麼神?
官司纏身要拜什麼神?打官司要拜耶和華上帝(Yahweh)!大約在 3300 到 3400 多年前,當時埃及是多神信仰,相信每個領域都有各自管領的神。但是,耶和華上帝(Yahweh)將以色列人從多神信仰的埃及領出來,上帝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埃及記 20:1-6)。準此,官司纏身時,我們不需要四處查找、探聽什麼領域的「神明」對於官司比較厲害、靈驗,也不需要去供俸、祭拜那些有眼不能看、有鼻不能聞、有耳不能聽、有口不能說、有喉嚨不能發聲、有腳不能走、有形狀卻無氣息、一切由人手、機器所「雕刻」、「製造」的人像、物品或所謂的「神明」!因為,世上只有一位真神,神的名字就是「耶和華(Yahweh)」!與主耶穌、聖靈三位一體,這位神不但是以色列的神,更是全人類的神!這位神是自有永有的、是創造世界的神、是全能的神、是聖潔的神、是供應的神、是醫治的神、是使人得勝的旌旗、是救贖的神、是公義的神、是憐恤的神、是有恩慈的神、是信實的神、是不以有罪為無罪的神、是歷史的主,這位神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因此,妳/你只須敬拜這位神,禱告求這位神的幫助我們的官司問題!人能椅靠神戰勝官司(靠耶和華上帝打贏官司的新聞:化療未曾掉髮、訴訟案全身而退 王文祥:在苦難中,我們仍有得勝盼望)!

在西元前的時代,有祭司、會幕、祭祀制度。但聖經記載:「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16)、「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以弗所書 2:13-14)。耶和華上帝已賜下愛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為世人捨命、釘在十字架上,3天後從死裡復活,洗淨了人的罪,從此人不需要為自己的罪來祭祀,而能直接向神禱告、認罪悔改、親近神。在末日主耶穌第二次再來以前,神未曾應許聖徒在世上沒有苦難,也未曾應許聖徒打官司每一場一定會贏。但是,神已應許當主耶穌再來後,世上的邪惡會被擊敗、各人要照所行得到報應,已離世與還在世的聖徒不會被死亡擊敗,反而會全然得勝、得著不朽壞的身體,與神永遠同在,直到永永遠遠!不信主耶穌的、名字沒有被記載在生命冊上的,將被丟在火湖中、哀哭切齒,得著第二次的死,也是永遠的死!
如果翻開聖經、歷史、觀察現在的現實社會,會發現歷世歷代的聖徒,曾因信仰受各種逼迫、挑戰、被人輕視討厭、失去在世上「成功」的機會、甚至喪失生命!然而,歷史一再證明各樣的壓迫、苦難,不能否認有神的存在與神的作為,反而證明神的真實性!在物質生活無虞的環境,常讓我們倚靠世上的制度、醫學、金錢、科技而遠離神,但在神眼中,其實不是富足,而是貧窮、可憐、瞎眼的!啓示錄記載:「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啓示錄3:17-22),願我們打開心門,讓主耶穌進到我們心中,重新倚靠祂!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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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作者:高理國際法律事務所 盧意祥律師;本文章最後更新時間:2026年6月15日)

盧意祥律師 (律師證書號:108臺檢證字第15363號),現任高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專精於民事訴訟、民事三審上訴、家事訴訟、刑事告訴代理、爭端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