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順位?法定繼承人有哪些?【繼承遺產】

要知道 繼承人順位 前,一定要先知道:誰是法定繼承人?

探討 繼承人順位 前,要先弄懂繼承人總共有哪些?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法定繼承人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兒子、女兒、孫子、孫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繼承人順位 怎麼排?

繼承人順位 怎麼排?「配偶」除非有法定喪失繼承權事由(民法第1145條),否則是當然、第一順位的繼承人。

此外,其他繼承人的順位是:
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例如兒子、女兒、孫子、孫女…,以親等近者優先)
第二順位:父母、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
第四順位:祖父母。

以上繼承人,除了配偶外,如果有前順位的繼承人存在,後順位就沒有繼承權。

舉例來說,如果被繼承人A有子女B、C和父母D、E、配偶F,則如果A過世後,子女B、C及配偶F有繼承權,父母D、E無繼承權。
繼承人順位

反之,如果A過世時,子女B、C都已經先於A死亡,那此時父母D、E及配偶F就有繼承權。
繼承人順位

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的種類、順序):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第1139條(第一順序繼承人如何決定):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排完 繼承人順位 後,遺產怎麼繼承?

原則上,同一順位的繼承人如果有數人,就平均按人數繼承。

不過,如果繼承時配偶是存在的話,就要注意繼承的特別規定:

①配偶、第一順位繼承人:按人數平均繼承。

②配偶、第二或第三順位繼承人:配偶拿1/2,其他繼承人拿剩下1/2再按人數平分

③配偶、第四順位繼承人:配偶拿2/3,其他繼承人拿剩下1/3再按人數平分

④只有配偶,而無其他繼承人時:配偶獨得遺產全部。

民法第1141條
「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144條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民法繼承順位圖

看完了以上的介紹,大家還記得法定繼承人順位嗎?以下再附上 民法繼承順位 圖 ,供大家參考。

繼承人順位

遺產問題,容易產生家庭暴力!

分財產,就是在分資源,實務上不時可以看到,本來和樂的一家人或是本來就存有嫌隙的一家人,因為爭產,發生各種家庭暴力,若有家庭暴力產生(不論是精神上、肢體上的暴力),請不要姑息,要對施暴者的行為說不!而如果有好言相勸無效,又有持續性家庭暴力產生時,不仿考慮聲請「保護令」,來保護自己、保護家人,讓公權力介入,讓大家有機會免於再受暴力!

延伸閱讀:保護令是甚麼? 保護令種類?【防治家暴】

 

耶穌應許不朽壞的產業讓我們繼承,突破繼承人定義

我們難以改變法律所訂出的 繼承人定義 ,地上的的財富不會永遠存在,人死後也帶不走。但,耶穌應許我們重生、永生,就是永不朽壞的產業,我們只要信耶穌,就能繼承這些不朽壞的產業,超越地上對於繼承人的定義!

耶穌說:「你們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馬太福音6:19 )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得前書1:3-4)

如果對於遺產分割各繼承人有異議,可能就要用訴訟解決,此時涉及到遺產分割裁判費的計算,延伸閱讀:遺產分割裁判費 怎麼算?【遺產分割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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