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判決主文 的方法【圖文並茂手把手教學】

查詢判決主文:如何自己查詢判決主文呢?

不論是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法律都規定判決,原則上應該在言詞辯論終結時指定宣判的日期,而宣判當天後,民眾就可以 查詢判決主文 (也就是查詢判決的結論),那麼,該怎麼做呢?

★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2項及第3項:

「宣示判決,應於言詞辯論終結之期日或辯論終結時指定之期日為之。

前項指定之宣示期日,自辯論終結時起,獨任審判者,不得逾二星期;合議審判者,不得逾三星期。但案情繁雜或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刑事訴訟法第311條:
「行獨任審判之案件宣示判決,應自辯論終結之日起二星期內為之;行合議審判者,應於三星期內為之。但案情繁雜或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行政訴訟法第204條:
「宣示判決應於辯論終結之期日或辯論終結時指定之期日為之。前項指定之宣示期日,自辯論終結時起,不得逾三星期。但案情繁雜或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方式1:打電話給書記官 查詢判決主文

原則上,宣示判決當天,就可以向你的案件的法院承辦股別查詢,不過,如果是表訂上午宣判,可在下午打電話查詢,反之,如果是表訂下午宣判,可以等到當天的下午5~6點嘗試撥打電話查詢(傳票上會有承辦股別的電話,而「通常」書記官此時會開完庭回到辦公室),畢竟,書記官如果在開庭時,你怎麼打電話都查不到唷!

查詢判決主文
查詢判決主文的方式之1:打電話給書記官

方式2:自行上網 查詢判決主文

如果覺得打電話查詢太刺激,心理上會承受不住,也可上網查詢判決主文,方式如下:

上網搜尋「裁判主文公告」,或直接點擊此連結:司法院裁判主文公告查詢系統

查詢判決主文
查詢判決主文: 上網查詢

在上圖網頁中,點擊黃色螢光筆處選擇你的判決法院(這裡以臺北地方法院示範)
查詢判決主文

接著,點擊「查詢」,接著看你的案件是民事、刑事或行政依序選取。而由於臺北地方法院法庭共分有臺北地方法院本院、臺北簡易庭、新店簡易庭三種,所以要仔細看你的「傳票」標題是寫臺北簡易庭 或 新店簡易庭,就照那個標題去選取,如果傳票只寫oo地方法院,就選擇網頁中「本院」的選項。本次示範就以民事、本院作為範本。選好後,再點擊「查詢」

接著,會看到以下畫面,就在黃色處填寫判決的案號(如不知道,可先看一下法院傳票,上面都有寫)
查詢判決主文

接著輸入案號後,就會跑出以下畫面(僅為示範畫面,每個人的案件查詢結果不會都相同)

所以,透過以上示範,我們查到示範案例的裁判主文是: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也就是:原告本件訴訟「全部敗訴」的結果啦

以上是查詢判決主文的查詢教學

★如果你是要查詢判決書,請參考另一篇文章:法院判決書查詢該怎麼做? 【詳細教學】

聖經說:「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公義如江河滔滔」(阿摩司書5:24),指出上帝不只是留在聖殿或教會內,祂更進入人間,要透過百姓施行祂的公義和公平,先知阿摩司期望公義和公平如洪水般湧流在百姓當中。願每一件裁判都是正確的,能彰顯上帝的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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