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告公司誣告罪

被公司亂告, 可不可以告公司誣告罪 嗎?

【問題】:被公司控告我刑事犯罪,覺得很冤旺又憤怒,我可以反告公司誣告嗎?

臺灣的法院認為,除非法律有明文規定,法人(不論公、私法人)都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0年度上訴字第660號刑事判決:
「按法人為刑事被告,除有明文規定外,在實體上不認其有犯罪能力,在程序上不認其有當事人能力,故以法人為被告而起訴,即屬違背規定,應為不受理之判決(最高法院五十四年台上字第一八九四號判例參照)。又法人為刑事被告,除有明文規定外,在實體法上不認其有犯罪能力,在程序法上不認其有當事人能力,故以法人為被告而起訴者,即屬違背規定,應為不受理之判決。以非法人團體或政府機關為被告者亦同(最高法院八十二年台上字第一七○四號裁判參照),易言之,法人為被告之當事人能力,應依實體法有無犯罪能力為斷,若實體法上有處罰法人之兩罰規定,則訴訟法始承認法人有當事人能力。」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自字第14號刑事裁定:
「按法人為刑事被告,除有明文規定外,在實體上不認其有犯罪能力,在程序上不認其有當事人能力,故以法人為被告而起訴,即屬違背規定,應為不受理之判決(最高法院54年台上字第1894號著有判例);前案告訴人東安公司,為公司組織之法人,並非自然人,而自訴人所訴之刑法第169條誣告罪,法條上又無對於法人處罰之特別規定,在程序法上自亦無當事人能力,是自訴人對自亦不得對東安公司提起自訴,併予敘明。」

因此,因法律沒特別規定法人(例如:公司)可以構成刑法誣告罪,所以如果被公司告刑事犯罪,被告的人不論去地檢署或法院「告公司」誣告罪,都不會告的成唷!
可不可以告公司誣告罪



聖經提醒我們要饒恕別人的過犯,如此上帝才會饒恕我們: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馬太福音第6章第14-15節)祈求 耶穌祝福每一個紛爭都能圓滿的解決,不是兩相訴訟、爭吵、廝殺,不論是公司或勞工,為了地上帶不走的財產或錢財,不原諒對方,那賜永生的耶穌也不會原諒你,屆時當我們離開這個世界,將失去了永恆的生命,如此實在是不明智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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